Saturday, August 31, 2013

光棍不求人瞎湊油飯

提到油飯,好像還沒碰到人不愛的。可都聽人說做起來挺麻煩的。但有時想吃的時侯買不到,家裡兩個壯丁又特喜愛,實在誘惑太大,就興起自己胡搞的念頭。目標不求完美,只求趨近,意思到了就好,但要絕對省事省時。試驗了幾次,暫時心得如下。


油飯又要有黏性,又不能糊成一團,到底要怎麼拿捏,最容易成功呢?我的辦法是,先用平常一半的水,大概稍稍淹過糯米的高度,在電鍋裡蒸,用煮飯相同的時間。這樣煮出來的糯米,因為缺水,看起來是半熟,且粒粒分明,很適合接下來的攪拌。放著備用。


同時炒料。其實愛放啥就放啥,但有兩樣東西不可少:香菇,紅蔥頭(就是洋人的Shallot啦!)。我偷懶,香菇買切好片的乾貨來泡十分鐘就好,紅蔥頭用牛頭牌現成的醬,就是賣沙茶醬那家,架上擺在一塊兒。如果要用新鮮的紅蔥頭,不管你怎麼切重要是先在熱油裡爆香。如要放蔬菜,最好放不出水的,否則水分不好控制。


油飯嘛,油別省,否則乾脆別吃。我是放到平底鍋開始淹沒鍋底的地步,爽!油和飯一塊兒,確保血糖不至於爆增,健康!大火,該爆香的先,然後所有的料下去胡炒一通。如果你要講究,不想過熟(overcook)的料可以留到下一步。加調味,這也是看你自己喜歡啦!我是會至少加一點醬油(著色)和糖。


接下來這一步,就是把半熟的糯米和炒好的料混合。這時,水分是關鍵。當初煮糯米欠多少水,這回給他補上,我是放入糯米之前先加水在料裡炒一陣子,讓料出足或吸足水,再滲出來的水分就是給糯米的。


接下來再把混合物放回電鍋蒸,這時可以放怕過熟的料(例如蝦仁)。


Yummy! 雖不中,也不遠矣。“留點給我~~~~~~”

Sunday, August 11, 2013

佛教與基督教

基督徒怎麼看待佛教,因人而異,也不是我所該去分析討論的。倒是自己接觸一點粗淺的佛法的經驗和心得,想要分享一下。


去接近佛法,在以前的我來說,簡直不可能,除非你不想在教會混了。還記得教會對面的建築進駐了一個佛教團體,教會的牧師長老如臨大敵,還在研究其進駐是否合法。還有弟兄姐妹開始感覺不適了。一直到皈依天主教,才沒有這層顧慮。我接觸一點佛法,一方面是好朋友的導引,一方面也覺得中國文化裡佛教的影響已經到骨子裡了。如果保祿在雅典能與希臘人侃侃而談希臘哲學,身為中國人的基督徒,我難道不能在佛教的基礎上與人談我的信仰嗎?台灣這十幾年來脫胎換骨,和其文化和民族性脫不了關係,佛教對社會正面的薰陶,恐怕也功不可沒。以信仰人口比例來看,我就很難說台灣十幾年來的進步得力於基督教的影響。面對佛教徒,我們有必要拉他信基督教嗎?釋迦摩尼,文殊菩薩,地藏菩薩,乃至中國的六祖慧能等,難道僅因為與基督教無緣,就與上帝無分嗎?


我想要很粗淺的比較其異同。


相同之處:


對人的存在狀態的描述基本相同


對人性的描述基本相同


對罪的定義以及罪的結果上語言不同但本質上基本相同


對死後還存不存在的看法基本相同


對人的最終出路的描述基本相同


對通往最終出路的方法的描述在實際應用上基本相同


對自身對眾生的使命認知基本相同



相異之處:


是否有一個超越性的存在基本不同


是否有一個位格的神基本不同


宇宙的起源基本不同


對人生死的週期看法不同


通往最終出路的方法描述上不同


討論


相同之處的討論略過,相信爭議也比較少,故暫且集中在不同之處。


首先,有關本體論的部分,的確,佛教所相信的最終極真實的存在是一種稱為”佛性”或“自性”的東西,而主張每一個人都具備它, 因此沒有所謂超越性的存在。而基督教的教義,至少在表面上,很明顯的有受造者和被造者之分別,人和上帝本質上不同,而人不能自稱自己裡頭有個上帝。這似乎是本質上無法調和的歧義。真的嗎?


再者,由此衍生的有位格的神,所謂有知覺,情感,意志的神,也就是三一真神或上帝,以及聖經描述的上帝與人類的互動等等。可想而知,佛法是完全沒有,也不可能有這一套的。這似乎也是本質上無法調和的歧義。真的嗎?


至於宇宙的起源的描述,基督教的故事是創造,好解釋上帝的超越性存在。而佛法說實在的是站在一個不置可否的立場,用白話說,就是認為這種問題不值得討論,其原因是超越性存在,或創造的說法自相矛盾,邏輯不通。宇宙是怎麼由不存在變為存在的,本身就是糾纏不清的問題,甚至,去區分不存在的狀態和存在的狀態本身都未必站得住腳,何況一個擬人性的上帝超越性的存在這樣匪夷所思的說法。試問,如果上帝是超越人與自然的一種存在,是上帝創造了人與自然,那上帝又是怎麼來的呢?如果無法解釋上帝是怎麼來的,不就等於是與佛法半斤八兩嗎?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解釋。一些基督徒可能會抗議說,基督教是啟示性的宗教,無所謂解釋宇宙起源的問題,從創造到救恩史都是由上帝啟示出來的,並不是人自己發展出來的哲學,好解釋這些問題。面對這樣的說法,我只能說,我們立足點不同,可以不必再雞同鴨講下去。


究竟宇宙起源的問題關乎信仰的本質嗎?我個人不以為然。即便差異存在,又如何呢?


生死週期,好像佛法裡的輪迴和基督教的今生之後的永生這兩者差異很大。是這樣嗎?我想佛法也好,基督教也好,在這方面都有許多匪夷所思的描述。佛經尤其是對輪迴的六道,尤其是其中的天道又細分成好多種,鉅細靡遺,好像真有這麼回事一樣(我說好像,不表示否定)。基督教沒這麼多變化,但也一樣的神秘和曖昧。但話說回來,你我不就只能在今生中幹點啥,想點啥嗎?輪迴也好,永生也好,最重要的是,都確認了靈魂(暫且如此稱乎)永遠存在,這才是最重要的。的確,今生要怎麼過,受相不相信靈魂永遠存在這件事絕對的影響。相對的,到底這種存在是在輪迴之中與否,對今生要怎麼過作用不大。務實點看,宗教的意義不就端視此刻我要怎麼過,否則,不就只是清談了嗎?


其實,佛所說的生死輪迴還可細分為所謂的分段生死與變異生死。前者是一般所認知的一段接著一段生命的流轉,後者則更玄了,描述的是一種境界(術語叫“識”)之間的流轉。細節就不必傷腦筋了。但我們可以從這些複雜的論述中得到一個啟示,那就是,這些複雜的輪迴最重要的是在具體的呼應佛法一種基本的觀念,也就是因果循環。佛法認為所有的現今的存在狀態,都是有其原因的,而果又成因,流轉不斷。今天我倒霉了,一定有一個原因,這個原因可能是我自己要負責,也可能是別人幹了什麼。我們不難想像世事的詭譎,如同一個極端複雜,糾纏不清的龐大因果關係鏈,動態向前推展。因果關係中的果,有個術語叫做“業”,這種一筆爛帳式的因果關係鏈的結果,稱為“共業”。在這樣因果循環的認知下回頭看輪迴,就顯出人所處的一種淪落在一個循環的困境裡,累世不得超脫。而一開始是如何落入這個循環裡的呢?佛法歸因在人的認識不清。這種認識不清非比尋常,簡單講就是把觀察到的現象當本體,又從錯誤的認知裡發展了虛妄的自我的概念,最後被這虛妄的自我的概念控制,也就是我執。認識不清(惑),招致報應(業),嚐到惡果(苦),又根據不清的認識開出錯誤的處方,就這樣惡性循環。


這樣描述下來,基督教的朋友或許開始會有一點點似曾相識的感覺。我們所背負的原罪,不就是別人(亞當夏娃)造的孽的結果嗎?人類集體的存在狀態,是不是也很像因果循環的共業呢?所謂的罪,可不可能就是來自於佛所說的妄念呢?救贖,不就是脫離這樣一種狀態的過程嗎?


我們不知不覺已經進入下一個主題了--如何脫離困境?佛法和基督教究竟有多大不同?佛法以乘船為比方,要脫離輪迴,到達“彼岸”,而基督教則談救贖和最終與上帝合一。表面看,基督教聖經一些經文很容易助長其排他性。耳熟能詳的當然是約翰(若望)福音14:6中耶穌回答們徒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經文可以讓基督徒相信救贖的唯一途徑就是信耶穌。到底有沒有商量的空間呢?個人認為空間很大。關鍵是聖經的解釋方式。


如果堅持聖經字面無誤,而聖經的記載皆為歷史事實,那就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如果相信雖然聖經所要啟示的真理無誤,真理未必是在字面上,而聖經的記載未必皆是歷史事實,而啟示是在故事的寓意中,這樣的話,所謂”除非經過我“是不是代表要認識耶穌,受洗為基督徒,就很有商榷的餘地。可不可能所謂的”經過我“,指的是遵循一種上帝藉由耶穌的生命故事所揭示的一種世界觀和處事態度而生活呢?在這一點上,三一神的位格是最大的阻礙。這就回頭來討論三一真神和位格是怎麼回事。


首先,提一個大多數基督徒皆承認的說法,也就是上帝不是人所能真正理解的。以人的有限,上帝對人的啟示其實是將就人的認識程度,也因此要有耶穌聖言成為血肉(道成肉身),以人倫關係這樣每一個人皆可以理解的觀念來幫助我們上帝”像“這樣,但”像“這樣恰恰表示並不”是“這樣。到底上帝”是“什麼?我們必須承認自己並不知道,也無從知道起。在這一點上,天主教就比較能掌握分寸,強調天主(上帝)的所謂聖潔,就是祂的他者性(otherness),也就是與有限的受造物的根本不同,是有限的人不可能理解的。而耶穌所教導的寓言中一再挑戰顛覆人有限性的看法,讓人驚異。另外天主教也對無法確知的部分”堅持“保持彈性。


如果上帝的屬性我們不能確知,那有關上帝屬性的神學觀,是否只是一種幫助我們體會上帝”像“什麼的工具?三一真神和位格可不可能是這樣一種性質?換句話說,三一真神和位格是一種對多數人有效的認知方法,但未必是唯一有效的說法?


從佛法的角度看,釋迦摩尼說佛有八萬四千法門,所謂法門,就是到達彼岸(姑且視為基督教的救贖)的途徑。八萬四千只是代表無數多種的意思。這也體現在如恆河的沙一般多的佛經上。可以說人人皆有自己的途徑。另一個觀念也是佛法一再強調的,就是這些法門皆為所謂的方便,甚至連佛經本身都是方便。如果說佛性是月亮的話,這一切都法門,佛經皆為指向月亮的手指。而證得最終的佛果時是連”名相“(文字語言的表達)都是虛妄的,當然這些方便,佛經皆不再有意義。


可不可能,基督教也就是佛法的一種法門呢?


同理,可不可能,佛法也可以是基督教的靈修方式呢?


二者是否殊途同歸呢?


我不敢妄下結論,但很樂觀。我有樂觀的理由。簡單的說,就是二者在許多關鍵教義上已經吻合,而在歧義最大的幾處,根據以上討論,起碼有商量的空間。


實際上天主教的神修方式就已經有部分是引進了佛法的靜坐方式。例如,英那爵所創的耶穌會的神操,其中一種默觀祈禱方式稱為”centering prayer”,主要是誦念一些很簡單的詞句,如”耶穌“,而目的是達到心的靜止。這其實就是佛法最主要的修行方式,因為心如果不靜止,本具的佛性不會現前。


此外,佛法致力於把人向外馳求的心拉回來證得自己本具的佛性,而基督教似乎是先否定人本具的,認為出自血肉的人性已經敗壞,需要廢棄,再披上基督的外衣(厄弗所書4:22~24)。乍看之下二者好像相反。但人不是一開始就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嗎?即便這段經文,看似拋棄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卻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真實的正義和聖善的新人“。所以這所為的新人,不也是本然存在,只是被污染或蒙蔽了嗎?這樣看,二者不就契合了嗎?


天主教的許多神修方式,也反映出對人類向外馳求的心的反省。例如很受新教弟兄姐妹歡迎的盧雲神父,特別強調獨處(Solitude),其所屬的熙篤會(Trappist)就是嚴格與世隔絕,甚至彼此都隔絕的修會,被戲稱為啞巴修會。但就在這樣的絕對獨處中,盧雲自己體會到了萬物都是聯繫在一起的,豈不如同僧人面壁苦修,證悟”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嗎?

最後,說句玩笑但也蠻真實的話,佛教和基督教二者相似到連衍生出的迷信做法都如出一轍。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