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5, 2011

隱形宗派(一)-- 緣起

《3-21-2013加註》

這個公共電視的專訪是探討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增長被後的原因。引起我興趣的是受訪的喬治城大學學者分析說在宗教板塊上,天主教和新教在接受同性婚姻上較為前進,而相對的,“福音派的新教基督徒”則比較保守。福音派的新教居然在學者的研究方法下與其他的新教基督徒區隔出來,可見其中的不同是具有顯著性的。這樣的區分方式,完全印證了我當初寫這一系列文章的宗旨,指出福音派,或受福音運動影響下的基督新教在本質上的偏離基督教義。而華人的基督教圈子幾乎完全繼承福音派,許多人就以為福音派就代表了基督教。所以,檢查一下你的信仰吧。

《原文》
在一篇文章中,我鼓勵要有意識地審視自己的信仰是不是受到一些宗派的教條的影響。其中我提到即便在今天許多號稱『非宗派』的教會,實際上是存在一個隱形的宗派。這個隱形宗派的信條,往往並沒有列在該教會的信仰宣言中,但卻非常真實地存在著。這些信條之所以沒有列在這些教會的信仰宣言中,絕對不表示教會在欺騙信徒,反而是因為這些信條已經深入人心,對他們來說如同空氣和水一樣的自然,因此沒有人會想到讓這些信條形諸文字。

既然是被那麼多人接受,如同空氣和水一樣自然,就該是具有普遍性的。既然具有普遍性,有怎麼能夠稱為宗派呢?這是合理的疑問,容我暫時擱置,等到勾勒出這些信條的輪廓後再答覆。

你有沒有聽過『福音派』這個說法?如果你聽過的話,先要知道,這個名詞在不同的場合代表不同的含義,每一個人之間可能也認知不同。我常聽人說這個教會是福音派的,那個是靈恩派的,好像福音派和靈恩派是兩個對立的概念。但福音派做為一個運動的代名詞,則是另一回事,可以說靈恩運動是在福音運動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二者是相輔關係。福音運動對基督新教的影響非常廣泛,以致美國最具影響力的Christianity Today雜誌甘脆用福音派這個名詞來代表相對於東正教和天主教的所有基督新教。

我之所以要提福音派,因為研究福音運動的學者歸納出幾項重點,以便概括這個運動的內涵。有一位叫做David Bebbington的學者,提出這樣一個廣為流傳的福音運動四大重點,被稱為Bebbington quadrilateral。它們是(為方便閱讀,我加上中文翻譯):



  • biblicism, a particular regard for the Bible (e.g. all spiritual truth is to be found in its pages)【聖經主義,所有屬靈真理都可以在聖經上找到】

  • crucicentrism, a focus on the atoning work of Christ on the cross沒【十架中心,著重耶穌釘十字架的贖罪】

  • conversionism, the belief that human beings need to be converted 【認信主義,強調每個人都需要在意志上認信,也就是所謂接受耶穌為個人的救主】

  • activism, the belief that the gospel needs to be expressed in effort 【傳福音導向,視傳福音為義務】

如果你是一位新教的基督徒,不知你有沒有注意到,這些信念好像正是你所接受的信仰的很自然,很洽當地描述,很好啊!沒有什麼不對啊!其實你一點也沒錯,這些信條本身都沒有錯。但既然是一個運動的要點,必定這些要點是這運動所帶來的改變,而必然改變之前的基督新教信仰內涵並不是這樣子的,否則這個運動就沒有存在必要了。

那福音運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學者大多認為是從英國所發生的第一次大覺醒(First Great Awakening)開始,時間是十八世紀初,主要人物是John Wesley, George Whitefield Jonathan Edwards

既然福音運動所帶來的,現在大家習以為常的信仰內涵,而這個信仰內涵顯然是與運動之前是不同的。問題是,改教是發生在十六世紀初,距離福音運動開始有兩百年之久,換句話說,今天的新教基督徒很自然認為他們現在所信奉的,是來自於改教傳統,也就是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信仰,可能要重新思考了。我在之後的詳細討論中會陸續提出一些加爾文和馬丁路德的信仰與現在的福音運動所高舉的信仰在根本上不同之處。

或許學者的語言讓你難消化,我們再來看看很能夠代表福音派信仰內涵的傳福音小冊子『屬靈四定律』:


1. 你,並且為你的生命有一奇妙的計劃約翰福音 3:16,約翰福音 10:10

2. 人因有而與神隔絕,所以不能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他生命的計劃。羅馬書 3:23,羅馬書 6:23

3. 耶穌基督是神為人的罪所預備的唯一救法,藉著祂你可已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你生命的計劃。羅馬書 5:8,哥林多前書 15:3~6約翰福音 14:6

4. 我們必須親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我們生命的計劃。約翰福音 1:12以弗所書 2:8,9,啟示錄 3:20

你現在就可以藉著禱告接受基督

(禱告就是和神交談)


請注意『你現在就可以藉著禱告接受基督』,意思就是,前四條敘述,加上十處的聖經經文,足以讓一個人打心底的接受基督,而所謂接受基督,在新教傳統上就代表你是基督徒了。換句話說,這短短四條可以說是福音派所看重的信仰精髓。仔細比對Bebbington quadrilateral中的『十架中心』和『認信主義』就直接表達出來,至於『聖經主義』,從它憑字面意義引用經文的態度也可窺知(以後我會詳加申論這一點),而把福音簡化到如此,連初信的人只要照著小冊子念就可以傳福音,也反映了『傳福音導向』,視傳福音為命令,不傳福音就不順從主的命令這樣子的心態 (叫人家初信的就去傳福音,總要提供工具吧?)。

好了,現在可以回頭來解釋我為什麼要稱這福音派信仰為宗派。沒錯,這些信仰內涵本身沒有錯,也幾乎是普遍的共識。但關鍵是,一個真理的正確性是一回事,但凸顯一個真理,而忽略了其他相關的真理則是另一回事。觀察宗派之間的爭論,往往問題都是出在對這個宗派看來是次要的事情,那個宗派則看為絕對不能讓步的真理。福音派的這些偏重,也有這種現象。我就先用一個例子說明。

如果我問一個問題:福音是什麼?你會怎麼回答呢?

按福音派的說法,福音就是神以祂獨生愛子為我們釘十字架,洗清我們的罪,好重新開始一個屬神的生命這件事。先聲明,我絕對同意這件事的正確性,而這件事做為福音的內涵之一在我也沒問題。但是,這是耶穌在世時所傳的福音嗎?這是使徒們所傳的福音嗎?如果你仔細查考福音書,會發現找不到這種贖罪說(Atonement)的踪影,而耶穌所傳的福音,自始至終都是『天國』。請注意,天國不是天堂。天國的內涵有分歧的解釋,有學者說是在人心中,有人說就是教會,有人說是神主權所及之處,有人則說是具體的猶太國。但可以確定的是代表人間的一個存在狀態。天堂則是神和諸天使所在之處。耶穌傳的是天國,而祂的教導也多半是對這個天國的描述。使徒有理由傳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嗎?從使徒行傳看來,這些使徒也是在傳天國的福音。那為什麼現在受福音派影響下的基督徒所傳的福音,只剩下十字架的救贖呢?這個問題以後再深入談。現在我只是要藉著這個天國從福音中消失了的例子來說明我為什麼說福音派的教條是一種隱形宗派。而這個例子應該已經足以提醒你,這個隱形宗派如何窄化我們的信仰。窄化的結果是異化,是面目全非,是引狼入室。待續

Saturday, August 20, 2011

原罪說初探—擱置它吧!

【相關經文】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5:12~21


【本文】


原罪說是基督教義很突出的部份,也是一般人對基督教教義印象深刻的部分,可能也是比較反感的部分。如果你有被傳福音的經驗,就知道好端端的被人說你有罪的感受如何了。


我這小文其實只夠得上是篇習作,目的是理出一些有關原罪這種說法的疑問,至於答案,我還沒有。我的疑問是出於對神所啟示的真理的追求,並沒有預設立場。但我相信,單單對原罪說提出質疑,在許多人眼中就已經是大逆不道了。首先,對各派的新教基督徒,尤其是福音派的,原罪說是核心信仰,拿掉它恐怕傳福音都不知道怎麼傳了(你看他們稱為屬靈四定律的小冊子就知道)。天主教可能沒這麼敏感,但天主教教理中也明文主張原罪說。只有東正教,對原罪說到主張算是若即若離,因為她認為亞當夏娃犯罪是讓世界墮落,而並不是直接讓人墮落。


原罪說並不等於性惡說。我相信性惡說,就是人的本性似乎不是這麼完美,很容易受誘惑,或判斷錯誤,做一些不該做的事。原罪說比性惡說更進一步,主張我們這種罪性(罪性的定義眾說紛紜,不多說),是來自於亞當,夏娃犯罪。這種說法的聖經根據,是來自於保羅的羅馬書第五章。現在提出一些問題:


1.原罪說是不是基督教核心教義?


2.原罪說的聖經根據有沒有商榷的餘地?


3.即便原罪說本身不是核心教義,如果沒有原罪說,會不會核心教義教義就受到挑戰了?


4.原罪說有沒有負面影響?


原罪說是不是基督教核心教義?信經中有關於罪的部份只有提到『我信罪得赦免』,並沒有主張這罪的來源如何。一般所謂赦罪也是針對過犯,而不是罪性本身。所以,為各宗派共同接受的信仰根基並沒有原罪說。當然,有人認為單單信經不足以代表完整的信仰根基。這就無從談起了。我相信想要在信經之外增加任何東西,都可能不是各宗派的共識。前面已提到,東正教就不主張一般定義下的原罪說。如果將原罪說列為不可少,豈不是把東正教都看成異端了?


至於原罪說的聖經根據羅馬書第五章的內容,似乎非常直接了。應該沒有懷疑的空間了啊? 其實不然。首先,經文中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我們只能據此而推論,因亞當犯罪的緣故,罪就進了世界。就算眾人是所有人的意思好了,就算所有人都犯罪是因為亞當犯罪好了,我們能推論說人的罪性(如果罪性說成立的話),是亞當犯罪的直接結果嗎?似乎不見得吧?同樣的經文,如果我的推論是,亞當犯罪,而這犯罪的事實改變了他和夏娃的關係,他和神的關係,以及他們兩人的心理狀態,而這些改變,又造成他們的生存環境(家庭,社會,自然環境)的惡化,而這生存環境的惡化又讓下一代易於犯罪,而累積到罪後就成了眾人都犯了罪的狀態,你能說絕對不可能嗎?


從原罪說的起源也看得出一些疑點。首先,同樣遵照舊約聖經的猶太人,讀同樣的創世紀亞當夏娃的故事,怎麼猶太教就沒有原罪說?可見創世紀的內容不足以支持原罪說到主張。其中有幾個解讀創世紀的關鍵。首先,創世紀的前十一章,包括亞當夏娃這段,寫作時間是在波斯帝國統治時代,可能是以斯拉那時,摩西五書的其他章節寫作時間比較早。比較晚寫成的這個部分,如果講的是歷史事實的話,應該在其他較早寫成的經文中找到印證才是。這是我接下來的功課。至少有不少人是主張這部分是文學作品,而不是歷史敘述,因此真理是藏在其象徵意義中。再者,到底那些看起來像是神對他們犯罪的懲罰的敘述,到底是在說他們犯罪的自然後果,還是一種神降下的懲罰?一般都傾向於懲罰說,但我覺得不應該妄下定論。我主觀上寧願相信自然後果說,也就是凸顯神的諄諄教導和叮嚀,天父的愛本當如此。一個非常容易犯的過錯就重重懲罰,還株連後裔,即便在神學上說的通,也很難讓我由此建立與神的親密關係。


基督教開始有原罪說一般說法是從第二世紀開始於里昂的反諾斯底主義大將艾任紐。而奧古斯丁則是為原罪說奠定堅固的基礎。其間奧古斯丁和博拉鳩的論戰以博拉鳩被打為異端收場,而論戰內容涉及原罪說。但博拉鳩被打成異端不能直接說明反對原罪說就是異端,因為博拉鳩有其他更離譜的主張。到了改教之後,加爾文把原罪說更絕對化成了所謂的完全墮落說(total depravity)。從此原罪說就在新教裡根深蒂固。從這簡單的歷史來看,你不會覺得奇怪嗎?如果原罪說是這麼重要,怎麼到了第二世紀才出現?怎麼除了保羅,新約別的書信都沒提?耶穌所傳的福音,好像也沒有原罪說的影子。對基督教的精神來說,耶穌是中心,因此記述耶穌身平的福音書是核心,其他書信等於是針對不同狀況為福音書澄清一些問題。一個重要教義不應該是從主要訊息(福音書)的註釋部分(書信)發明出來吧?


沒有原罪說會不會讓基督教的核心教義瓦解呢?如果我們把信經的範圍當作核心教義,我是看不出有什麼地方非要靠原罪說的支持不可。就拿人不能自己拯救自己(你要把它當作罪性也可以,在我看來只是名稱不同)這件事來看,也不需要因為是亞當夏娃犯罪造成的啊!既然人無法自救,神的拯救計劃就順理成章了。這中間恩典是先決條件也自然成立。原罪說似乎是可有可無的。


原罪說有什麼負面影響?我覺得它本身沒有什麼負面影響。但是如果把它當作是信仰的核心部分,就會有負面影響了。我曾為文鼓勵要有意識的認出跳出宗派的束縛,也指出救恩論是宗派的魔障最盛之處,而這原罪說可以說是救恩論的主要立論根基,也最好擱置它。負面影響就是失去自由,因為沒有站在真理上。強不知以為知,沒有條件下結論時妄下結論,非真理之道也。平常心來看待自己的無助與軟弱,不必有這種近似神話的說法來硬套,弄得精神分裂,因為相關的語彙(罪,罪性)在教外的人看來太奇怪了。你要說人憑自己做不到完美,無法認識神,有肉體的軟弱都是一般聽得懂的用語,為什麼要用一個只有你特殊的定義下才能懂得詞呢?這不是劃地自限嗎?其實人類無法自救的困境在一些哲學和其他宗教都有與基督教很類似的結論,而基督教相對於它們的優越性不在於了解自己的困境,而是拯救的道路以及以愛為中心的價值觀。神的心意是拯救全人類,而教會應該是與不同宗教哲學在共通的基礎上對話,才能夠再基督裡成就最終的合一。這原罪說,沒有大礙,但太較真了就成了絆腳石,阻礙教會與世界的對話。

Thursday, August 11, 2011

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

【默想經文】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139:13~16)


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139:23~24)





………………………………………………




退休會的晨更,老師帶領我們默想這段詩句。他指示,要念出聲來,用心來傾聽自己的聲音,若有一個或兩個詞語跳脫出來,就集中心思默想那一兩個詞句。


我第一個反應是,這樣會不會有斷章取義的危險啊?單單拮取這幾節,我就已經有想要讀完整首詩才放心的衝動了,更何況還要抽取出一兩個詞語!這還不包括翻譯所帶來的意思偏差吶。但想想還是順從老師的意思,要分辨之後再說也不遲嘛!於是就認真照著做,看看會有什麼亮光。這就是小小的習作筆記。


聖靈領我的心到『隱藏』這個詞上,然後又到『覆庇』。我受造的時候是完全向神完全敞開的。這樣一個向神完全敞開的狀態不僅僅是在『形體』這個字原文所表達的尚未發展完全的胚胎的時候,也是在先祖夏娃亞當還沒有吃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前一向的狀態。而現在呢?人按自己不知道從那裡來的『分別善惡』觀把自己遮蔽起來怕讓這位創造者看見。儘管合神心意的作者大衛信誓旦旦地呼喊著『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恐怕只是反映出人類整體所處的與神完全或部分隔絕的存在狀態吧!


只有一針一線把我製作出來的阿爸父神在乎。祂極渴望再一次撫摸我的肌膚,數算我的頭髮,聽我的傾訴。也只有祂能夠恢復我不向祂隱藏的狀態。我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祂能,相信祂渴望這麼做,認同祂的渴望,到一個地步祂的渴望讓我感到痛。


我的孩子腳底有一個深深的疤痕,是他很小的時候一個意外留下來的,記錄著他當時的恐懼,看著他從全身麻醉甦醒的呆滯,我們父母的心疼,恢復過程的不斷感染,和一直跟著他的隱痛。睡前我常常忍不住摸摸這個傷痕,問他還疼不疼,走路會不會影響。曾幾何時,我再也沒有機會摸摸這個傷痕了。也不只是這有形的傷痕,他內心的傷痕也隱藏起來。我知道他有掙扎,但無從保護他,因為他向我隱藏起來。


為什麼以前的親密關係變成如此令人懼怕的怪獸,避之唯恐不及,豈能奢談恢復?不僅是他,對我也一樣。人家說孩子大了,要尊重他的獨立人格,要嘗試做他的朋友。坦白說,即便我做到了,還是無限的失落的。我想要保護他的心是永遠不會安歇的。


這個失落或許會為我帶來祝福吧!或許這個失落讓我稍稍可以揣摩父神向著我的失落吧!無從『覆庇』我的心情,也似曾相識吧!


失落,但是帶著盼望。按著應許我不向父神隱藏的時候必會到來,我相信那一天我的兒子也不向我隱藏。

Sunday, August 7, 2011

不可知論者的喜樂之城—Roland Joffe的City of Joy和The Mission

最近上映了一部電影There be Dragons,我還在等NetflixDVD。這裡想先記下它的導演Roland Joffe的另兩部電影:City of JoyThe Mission


自稱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Roland這幾部比較嚴肅的片子都或多或少以天主教為背景,而探討的主題都有一點宗教性。因There be Dragons而被問到自己不可知論者的立場時,他是這麼回答的:


I was brought up to have an inquiring and curious mind. This film got me to consider very seriously the idea faith. Faith gets a bad rap from hard-line atheists, who treat it as a belief system free from questions. In fact, faith is an act of extraordinary effort and exquisite beauty. It's the application of reason to human experience, and the understanding that life is asking us to answer certain questions. The struggle to answer those questions is what faith is. It's actually a great human labor.


我很喜歡他這幾句話。用這幾句話來為他這兩部片子做註腳相信他也不會反對的。


City of Joy述說一位不滿現狀的美國醫生馬克斯,陷入生活的迷惘中,來到印度加爾各達來尋求靈感,看看能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在這裡他因被幫派搶劫巧遇了搭救他的印度人阿薩里。阿薩里也是剛從貧窮的鄉下帶著妻小前來討生活的打工仔。他才一進城身上僅有的一點點錢就被騙光了,還好遇到一個拉黃包車的貴人帶著他找車行找了一份拉黃包車的工作,也就在稱為City of Joy的貧民窟裡安頓了下來。這貧民窟裡有一個愛爾蘭女護士主持的簡陋的天主教慈善門診站。馬克斯又在街上因追趕之前搶劫他的壞蛋而認識了這個護士。馬克斯起初拒絕了護士的邀請,因為他可沒這麼大的志向來當志工,一派個人主義作風。但因為一個痲瘋病孕婦臨產狀況緊急,他被趕鴨子上架成為臨時接生婆,阿薩里和太太也去幫忙。這件事後馬克斯勉強答應來診所幫忙幾個月。診所和貧民窟居民面臨地痞流氓的種種欺壓,馬克斯看不下去,就鼓勵大家團結起來抵抗。這過程中一來顯出馬克斯和阿薩里之間的矛盾,一來也讓這兩個人互相啟發,乃至互相尊重,欣賞,而成為朋友。最後馬克斯發現這裡才是他的家,決定留下來。


The Mission的背景是十八世紀在南美洲的一個耶穌會所辦的宣教教會(mission)。片頭是印第安人殺了前來傳教的耶穌會宣教士,但馬上又有一位跟上。這位宣教士加百列爬上瀑布頂端,拿出拿出一把雙簧管吹奏起來。沒想到這招管用,印第安人接受他了。教會就建立起來,印第安人全族就在教會的組織之下興旺起來。這時原來專靠獵捕印第安人賣給殖民地商人當奴隸的孟都薩,因女人的關係殺了自己的親弟弟。加百列就說服他為自己的過犯進行懺悔(penance,天主教的聖事之一),方式就是拖著一大包自己的盔甲爬上瀑布。在他千辛萬苦爬上去之後,真的卸下心靈的重擔,淚流滿面。這時曾經被他殺害的印地安人上來,嘴裡咕囔了一頓,就替他解開繩索,算是饒恕他了。他在此住下後就成了耶穌會士。當時這值西班牙葡萄牙兩國爭奪地盤,保護耶穌會宣教活動的西班牙政府和葡萄牙交易下要讓出他們所在地這塊地方,這主教在被迫宣布早已做成的決定放棄這個教會,但在宣布之前還造訪了他們的教會,害他們還燃起一片希望。結果印地安人分成兩派,一派在酋長和孟都薩的帶領下抵抗葡萄牙軍對,而另一派在加百列帶領下首在教堂前禱告。結局都一樣,全族連同所有的宣教士都被屠殺,只剩幾個小孩子駕獨木舟離開。


兩部電影都有許多可觀之處,這裡我只想觸到他們中間一些共通之處,好像由此看得出導演的情懷。


City of Joy的主角最後選擇留在貧民窟,因為他發現那裡才是他真正的家,有真實的愛。貧民窟的條件真的不僅僅是缺乏而已,從電影的寫實刻畫來看,那是一種生命都受威脅的存在狀態。這位個人主義作風,只是抱著觀光客的心態來此尋找靈感的老美,被這裡的一窮二白的人單純的喜樂,和對鄰人的慷慨轉化。阿薩里太太在接生時緊握著痲瘋病孕婦那雙潰爛殘缺的手,是如此自然。想到教宗和耶穌觸摸痲瘋病人的情景,差可比擬。這喜樂之城,看似反諷,實則名符其實。


The Mission中的印地安人,大可以回到叢林裡去,也不過就是回到原來的原始生活方式,但寧願死也不願意。導演處理結局的這場抵抗戰爭和屠殺,是以維美的手法,讓你感覺好像是一場莊嚴的彌撒。這視死如歸的殉道背後是什麼樣的心理狀態呢?難道原始人覺得原先叢林裡的生活比死還不如嗎?莫非是為了尊嚴?還是新的生活方式讓他們看到了一些東西讓他們懷抱著超越死亡的盼望?沒有答案。


老美選擇貧民窟的喜樂,印地安人選擇莊嚴的殉道,都透露了這位不可知論者導演內心的渴望。就如同他對信仰的詮釋(見前面的英文引述),信仰的追尋是一個極美麗,卻又艱難的努力,是一種體認,那就是生命要我們用理性的探尋來回答一些終極問題。我相信他還沒有找到答案,而這追尋的過程堪稱美麗。


我是基督徒,看到這兩種境界就自然地有一種衝動說,這些不就是天國的體現嗎?可是且慢,這天國出自這位不可知論者的一個真誠探尋的心。這位所謂的『不信者』是我們傳福音的對象。還可能是一些人『憐憫』的對象,只因為他沒有成為形式上的基督徒。當然我並不是說他是實質的基督徒,但似乎他比許多形式上的基督徒還基督一點。